2026-06-11
禁止僱用童工政策聲明
本公司致力於遵守國際勞工標準、企業社會責任及人權原則,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童工僱用,並要求所有合作夥伴及供應商共同遵循相關規範。透過完善的供應鏈管理、定期稽核、風險評估及通報機制,確保營運活動符合法律與道德要求,維護兒童權益,並持續推動負責任且永續的經營環境。
一、政策目的 本公司致力於遵守國際勞工標準及企業社會責任原則,特此制定本政策,明確禁止僱用童工,並確保我們的營運與供應鏈符合道德、人權與法律規範。 二、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、子公司、分支機構、合作夥伴及供應商。 三、定義 童工(Child Labor):依據《國際勞工組織》(ILO)第138號與第182號公約之定義,童工係指未滿最低工作年齡(通常為15歲,特定發展中國家為14歲)或從事對其健康、安全與道德有害的工作者。 最低工作年齡:不得低於當地法律所規定的最低就業年齡,並應符合ILO規範。 四、政策內容 1. 本公司嚴禁在任何業務活動中僱用未達法定最低年齡之童工。 2. 本公司亦不得與僱用童工的供應商或承包商合作。 3. 若發現違規情形,將立即採取糾正措施,包括但不限於終止合約、通報主管機關及提供必要的補救協助(如支持童工返回學校)。 4. 定期進行供應鏈稽核與風險評估,以確保合規性。 5. 推動合作夥伴實施相同或類似政策,並提供必要的教育與訓練。 五、通報機制與保護 員工或相關人士若發現任何涉及童工之行為,可透過公司匿名通報機制提出檢舉。 公司承諾保護通報者免受報復或不利待遇。 六、政策修訂與更新 本政策將定期檢視與更新,以符合最新法規與ESG最佳實務。